人生大部分時間都在做實際的事,但最後真正記得的,都是鮮花巧克力這些不切實際的東西……
生命垂危的徵兆
生命垂危的徵兆,不是心跳停止或瞳孔放大,而是你不再記得情人節了。
不記得情人節並不是因為你移情別戀,而是被現實這隻怪獸吃得死死的。
金融海嘯、經濟蕭條、裁員、無薪假、老夫老妻、沒有話題、長年不孕、小孩過敏,這些夾殺之下,誰還有心情過情人節?
今年二月特別冷。經濟蕭條,愛情也跟著不景氣。
第一個情人節
每當我被愛情裁員時,總想起第一個情人節。
那時,2月14日就像畢業典禮,有里程碑的意義。當對方答應跟你共度情人節,就默認了彼此的關係。
第一個情人節,是感情和創意的牛市,我好像在製作一齣史詩。劇本、台詞、音效、影像,都是奧斯卡的等級。
台詞都是抄襲的。古詩新詩、電影台詞,只要跟心中那渾沌的感覺類似,都可以不加出處地引用。「在天願作比翼鳥,在地願為連理枝」原本寫的是生離死別,我才認識她兩個禮拜,也寫在卡片上自high。情人卡都過重,因為裡面塞滿了賀爾蒙。
音效比古詩更煽情。「我替你錄了這張CD,裡面都是你最喜歡的歌。」其實這些是「你希望她喜歡的歌」,因為這些歌都在暗示你們in love。
錄了幾年,發現情歌都很悲傷,情人節送不太吉祥。於是改走器樂路線。嗯,器樂……爵士樂聽不懂,古典音樂太老氣,於是電影配樂成了最好的替代品。1985年的《遠離非洲》、1988年的《新天堂樂園》、1997年的《心靈捕手》、2008年的《愛情三選一》,每一代都有抒情配樂。盜錄時還壓低嗓音,在配樂上加上旁白。全世界都覺得噁心,自己卻無比得意。
器樂只有氣氛,錄者有心,聽者未必懂得微言大義,所以有時要靠電影歌曲。《阿拉丁》的〈A Whole New World〉、《鐵達尼號》的〈My Heart Will Go On〉、《因為你愛過我》的〈Because You Loved Me〉、《街頭痞子》阿姆的〈Lose Yourself〉。戀愛時,每首歌都是情歌,甚至他在饒舌。阿姆唱:「如果你只有一次機會得到你一輩子想要的,你會抓住還是讓它溜走?」這也許不如席琳迪翁「每晚在夢中,我看到你,我摸到你」直接,但哪個女友不是男人一輩子想要的(雖然後來都清醒了)?哪個男人不喜歡女友對他「lose yourself」呢?
愛情的座標
音樂和電影是愛情的錨,每段戀情,靠音樂和電影留下座標。你也許不記得和女友買過什麼書(因為分手時她都拿走了)、去過哪些餐廳(後來又跟別的女人去了),但永遠記得聽過哪些演唱會(2006年夏天的東京,酷玩合唱團唱〈Yellow〉)、看過哪些電影(民國76年的賀歲鉅片《異形》,被嚇的創傷至今未癒)。這是因為演唱會不能重現,而電影很少會看第二遍。特別是那些有聯想性的、特別省下來等對方一起去看的,電影。
誰會忘了一起去看《當哈利遇見莎莉》、《征服情海》、《BJ單身日記》、《愛在巴黎日落時》、日片《情書》、韓片《我的野蠻女友》的伴?你們總是在同一個地方笑,不同地方哭(因為我很少哭)。她總是用中指,而不是食指抹去淚水。你想趁安慰她時偷摸,旁邊的傢伙竟在此時要借過上廁所!
為什麼音樂和電影有這種力量,而文字沒有?很少人會說:「嘿,我記得和她在一起時,我們讀了《戰爭與和平》!」因為音樂和電影通常比較簡單,不拐彎抹角。看電影,看到的是自己。讀文字,讀到的是十年後的自己。看電影,覺得自己聰明。讀文字,覺得自己欠缺。看電影,得到的是共鳴。讀文字,得到的是啟發。音樂和電影當然是逃避,那又怎樣?現實終日在頸背吐氣,老闆總是讓人窒息,就逃避兩小時吧,有什麼不可以?當四周一片血淋淋,我無能止血,但至少可以停下來,喝一杯思樂冰。
不知多少次,在音樂會或電影院中,歌手或主角把我心中存在但不會形容的、會形容但不敢表達的、敢表達卻笨手笨腳的、表達過後但沒得到回應的,情感,精準地呈現出來。音樂和電影讓我找到同伴,變得勇敢;幫助我表達愛意、聽懂拒絕。散場時,如果兩人相視而笑,你們藉由電影這第三者,傳達了彼此的情意。如果兩人忙著找圍巾和包包,即將散場的不只是電影而已。
甘願被剝削
但也許我太誇大音樂和電影在情人節的意義了,畢竟我也看過某些電影,從頭到尾兩個人都在啃雞腿,看完後沒有流淚,只有打嗝,用衛生紙不是擦淚,而是擦嘴。所以,有時候大餐還是比較實際。
有人覺得情人節太商業化,都是廠商行銷操作的結果。我和我的情人,倒是甘願被剝削。玫瑰花和巧克力漲一倍、燭光晚餐上千元、汽車旅館只能待四十分鐘、文化大學塞車兩小時……幹嘛趕今天?太不實際了!隔一天不就可以省錢省時間?
這就像跨年為什麼要擠到101倒數、結婚為什麼要跑到荒郊野外拍照。節日和儀式,是人類部落慶祝生命、表達情感的方式。100%人為炒作,絕對不自然(難道1月2號就不該倒數嗎?每一分每一秒都很寶貴啊!),但因為大家都在同一時間,用同一種方式參與,所以四周的溫度提高、濃度加倍,社區的感覺就出來了。俗不俗氣?當然!但俗氣是群居的福利,最不俗氣的地方在南極。
人生大部分時間都在做實際的事,但最後真正記得的,都是鮮花巧克力這些不切實際的東西。你記得網路銀行的密碼,還是老婆的電話?你記得簽過的公文,還是寫過的情書?衣櫃角落那鐵盒子裝的是前女友的照片,還是前老闆的照片?記憶角落那鐵盒子裝的是你升遷的日子,還是某一年的情人節?
會記得過去的情人節,但未必會繼續慶祝。你看我上面引述的歌或電影,也都是古蹟。這是不實際的東西的限制。它雖然美,但沒有急迫性。有味道,但少了也死不了。而且兩人若有一個失去興致,另一個就會覺得自討沒趣。
聽過《遠離非洲》的人,過年正忙著選學區遷戶籍,誰有空去想情人節?聽過《阿拉丁》的〈A Whole New World〉的媽媽,希望自己有一條魔毯,因為女兒一直對新買的地毯打噴嚏。辛苦的媽媽臉色變黃,但安慰自己這就是酷玩〈Yellow〉的意義。當年一起在演唱會上搖螢光棒的老公不知道死到哪去了,只有在偶爾做愛時才會急促地說「愛你愛你」。
浪漫今天上市
情人節一年一年過去,一代又一代的情人從期待、慶祝,到遺忘、嘲笑情人節。我不同意,但也加入了他們。我們淘汰了後座載過女友的摩托車,買了後座可放嬰兒座的休旅車。車內放的不再是讓我們想起自己的流行歌,而是讓我們想起死人的古典音樂。開車的目的地不再是小巨蛋,而是陽明山。車上聊的不再是搖滾樂,而是甩手功。我們慶祝的,不再是情人節,而是兒童節。
這一切都很正常,都很成熟。我們是有責任感的成人,要做對孩子最好的決定。《鐵達尼號》的叛逆小子李奧納多都在演兩個孩子的爸了,你還要怎樣?
過年期間,朋友送孩子到醫院,我去探望。孩子發高燒,但生命垂危的卻是爸爸。在等候區,我看到一個仍是小孩的中年人,不,是一群仍是小孩的中年人,癡呆地看著看診號碼,像自己的年紀,一一跳過。我敢用我的休旅車打賭,一個人的時候,他們聽到ABBA的〈Dancing Queen〉,腳仍會在桌子下抖,聽到羅大佑的〈戀曲1980〉,仍想把菸拿出來抽。
我希望他們做個好爸爸,但也希望他們做個好情人。我希望他們想起今天是情人節,告訴孩子們情人節的意義(畢竟這是他們來到世界的原因)。想一想初戀發的毒誓,看一看當年抄襲的情詩。然後花兩小時,是的,哪怕只是兩小時,把這個2月14日,像樣地過一過。一頓晚餐、一場電影,讓自己再穿一次新衣,再呼吸一口愛情。現實,沒有有效期限。而且你不用找它,它會一直在門口等你。但瀕臨絕種的浪漫,將會隨年紀迅速失傳。我們得在它出爐的這一秒鐘品嘗,很有可能,它只在今天上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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